厦门婚姻调查解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利益;
(四)继承或者捐赠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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